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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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第一部分 教学实习
(一)教学实习是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教学实习必须在修完汉语言文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二)教学实习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具备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汉语言文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教学实习可采取“文学(文字)专题讨论”或“社会调查”等形式。各分校应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实习指导。
(四)教学实习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为文学(文字)专题讨论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五)教学实习的成绩评定标准为:合格、不合格。
(六)教学实习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没有参加教学实习、未交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七)教学实习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分校负责审核。
(八)教学实习成绩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第二部分 毕业论文
一、 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教学环节之一,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旨在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提升。
2.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个重要的门类,是反映学术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的工具,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3.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所涉及的8个学科领域之内,包括: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文艺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比较文学和外国文学。
4.毕业论文的选题需报省电大专业责任教师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学生方能撰写论文。
5.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撰写毕业论文既是一项科研活动,同时也是学习过程的一个步骤。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此外,选题还应鼓励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6.毕业论文应当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7.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字。
8.毕业论文应由以下项目构成:
(1)封面
封面既可以提供有关信息,又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封面参见附件: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评审表)
封面所登载的内容主要:标题、责任者(论文作者、指导教师)、教育层次、专业名称、分校、教学点、论文完成日期。
(2)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首先,摘要应具有客观性。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客观反映,要避免主观评价,避免使用诸如“本文论述了……,对……有重要意义”之类的词句;其次,摘要应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摘要应为一篇相对完整的短文,读者即便不读论文全文,也能通过摘要对论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最后,摘要应具有简洁性。摘要应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不宜写得过长。
(3)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
一篇论文应有3-8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4)正文
毕业论文的内容和结构要比交流论文复杂,为使文章的脉络更为清晰,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大都有章节之分,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标示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
(5)注释
毕业论文的注释一般采用尾注的形式。
(6)参考文献目录
参考文献目录是评定论文作者的研究状况及钻研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毕业论文的篇幅长、容量大,用作参考的文献多,所以毕业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的数目要多于交流论文。
9.毕业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正文宋体小四、标题黑体三号)
10.毕业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电大的本科毕业生合乎有关条件的,可以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参见《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专业修养及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开列参考文献目录,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审阅论文提纲和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解答疑难问题,评审论文,提出评分意见,指导学生作好答辩的准备工作等等。
指导教师应当及时向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论文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
三、毕业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论文的答辩,是审查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锻炼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毕业论文的答辩过程主要由答辩人介绍研究概况、答辩组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及答辩组评议并评定成绩几项程序构成。
3.各分校应设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答辩组根据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设立,由3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 ,答辩教师若干名,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 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答辩组成员,但可以列席参加。答辩组应在认真审阅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作出初步评价,并在论文的研究范围内,提出相关质疑问题,要求学生进行答辩。答辩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答辩主持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开放大学(含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经国家开放大学(含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统一培训、考核取得。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定工作,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四、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评定内容
1.论文质量
对论文质量主要应从学术性、独创性、逻辑性、规范性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2.答辩情况
答辩态度是否端正、认真;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到位;语言表述是否清楚、流畅。
(二)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以100分计算,分五等,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
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90-100分)
(1)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专业性;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论文的观点鲜明、正确,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材料详实、充分,数据完整、可靠,论证有力、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语句通顺、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须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无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完全符合要求。
2.良好(80-89分)
(1)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适当,有一定的实用性、科学性、专业性和可行性;
(2)分析研究方法正确,能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3)论文的观点正确,材料充分,数据可靠,论证比较有力,逻辑性比较强,结构完整,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无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符合要求。
3.中等(70-79分)
(1)基本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的应用性和实用性不强;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能运用部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无原则性的错误;
(3)论文观点基本正确,材料基本齐全,基本规范,论证有一定说服力,结构比较完整,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格式比较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不齐全;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有部分明显文字错误,论文形式大部分符合要求,个别地方不符合要求。
4.及格(60-69分)
(1)总体符合论文写作要求,选题的应用性和实用性较差;
(2)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运用部分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有个别错误;
(3)论文观点结论基本正确,材料不够齐全规范,论证说服力较差,结构不完整,语句不够通顺,条理不够清楚,格式不够规范,缺少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
(4)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明显的文字错误较多,论文形式大部分符合要求,个别地方不符合要求。
5.不及格(59分及以下)
(1)不能按基本要求完成论文,选题陈旧,无实用性和研究价值、无可行性或偏离专业;
(2)研究方法不正确,存在较明显的观点错误或观点不明,基本理论、知识运用错误;
(3)材料不齐或虚假、数据不正确或伪造,论证无力或片面,漏洞明显,逻辑混乱,结构不完整,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
(4)写作篇幅不达标(少于5000字),文字错误较多,论文形式不符合要求,排版格式不统一,不规范;
(5)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成绩评定的步骤与办法
指导教师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给出论文初评成绩,答辩组根据初评成绩和答辩情况给出论文综合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应在答辩结束时当场公布,论文综合成绩和评语一同记入学生成绩册中。
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各分校对此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并在组织管理及时间、人员和物质保障等各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地进行和完成。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模式,把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