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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安顺电大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关键作用 ——安顺电大文科学科组开展12月学科组活动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有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安顺电大教师面对的学生群体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和年龄段,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固然十分重要。12月4日上午,安顺电大文科组全体成员以如何开展安顺电大思政课教学为主题开展了学科组活动。 全体组员首先集体学习光明日报文章——切实发挥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关键作用。继而各组员就教学过程、班主任工作和学校发展等几方面对如何开展我校教学活动中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一致认为,电大教师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首先必须要端正政治立场,扎实自身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其次在教学教案编写及课堂教学中要适时灌输正确的思想政治理论观念;三是作为班主任要时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最后,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徐敏指出:电大教师要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学教师的作用,让学生感受到爱的教育、学有所用;要开展各种思想政治理论讲座,将思政教育融入到电大教育的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思想和行为上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 2020年12月4日 (图)韩晶燕(文)华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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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电大举办2020年办公应用技能培训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应用能力,有效推进学校作风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发教师队伍的主动性、积极性、协作性,安顺电大于12月2日上午,在安顺电大401机房举行了为期半天的办公应用技能培训,全体老师均参与了此次培训。 图1 安顺电大全体教师参与培训 首先,由党政办的简雪梅老师为参会教师讲解公文写作的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针对我校教师公文写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给予了相应的建议与指导,在公文字体、段落、标题、落款等多处细节进行了适当的强调。以正规的范文为例,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规定的通用纸张、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作出了整体的演示。 图2 简雪梅老师讲解公文 第二阶段,由信息技术科的谭效老师为参会教师演示讲解EXCEL的基本操作、数据管理。针对我校教师密切关心的问题及教学工作需常用的操作给予了细致的讲解及耐心的演示。在EXCEL常用快捷键如查找、替换、定位等操作进行示范,并指导如何联系日常工作进行操作。以本校教学任务密切相关的补考订单为例,演示讲解如何正确、快速、方便地做出补考订单。期间,各位老师踊跃提问、积极交流,学习热情高涨,谭效老师也回应了老师们的各类问题,解决了他们的疑惑。 图3 谭效老师讲解电子表格 副校长金惠琼同志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巩固培训成果,使此次培训能够真正让教师获益,让其内化为日常工作的效率催化剂,从而促进安顺电大日常工作的开展。最后,党总支书记、校长徐敏同志肯定了本次培训的成果,并要求老师们在日常工作中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取长补短。通过培训,有效地提升了教师办公应用技能的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提升工作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4 校领导参与培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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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 分类:学习宣传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6-26 11:49
- 访问量:39
【概要描述】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概要描述】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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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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