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7-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一、目的和意义
安顺电大建立奖学金制度,是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的发展目标,并着眼于在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推进电大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设立安顺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教学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发放范围
安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在读学生。
三、资金来源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四川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2.电大教育学业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或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者。
六、评审程序
1.贵州电大每年(时间待定)发布年度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对当年的奖学金评审活动进行部署。
2.安顺电大按照贵州电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所属教学点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3.教学点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向安顺电大报送初审名单和相关材料。
6.安顺电大对教学点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按贵州电大下达的名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安顺电大校园内公示一周。
7.安顺电大于每年(时间待定)向贵州电大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电大奖学金申请表、个人照片、成绩单、奖励证书复印件、奖学金发放表、安顺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8.贵州电大对安顺电大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终审,差额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在贵州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贵州电大提请安顺电大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9.贵州电大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安顺电大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七、监督和检查
1.贵州电大接受相关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随机回访。
2.安顺电大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教学点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3.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贵州电大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责成安顺电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本人工作单位。
4.安顺电大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对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