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电大微机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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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或学校综合楼值班人员根据教务科课程表核实上课老师身份后启用微机室,临时使用微机室需事先向信息技术科提出申请。
第二条 禁止吸烟、不准携带零食、饮料等食品进入电脑教室。
第三条 不准在电脑教室喧哗、嬉戏或追逐,以免影响他人或碰撞导致电脑损坏。
第四条 遇有疑问或故障,应请电脑管理人员或任教老师处理,切勿任意关闭电源,导致档案、资料丢失及硬盘损坏。
第五条 不可任意搬动或破坏电脑教室的器材设备。
第六条 使用私人软盘或闪存须经过授课教师同意,须注意电脑病毒感染、传播。
第七条 非计算机维护人员不得修改、删除电脑内信息及系统内档案以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上网人员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得发表反动不健康的言论、不得利用网站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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