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电大物品采购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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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顺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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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物品的采购,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执行“先申请,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账,后财务报销”的制度。
2、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各科室负责人填写“购物申请”物品采购清单,预报本学期采购计划。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预计金额等,由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室。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
3、物品申请流程:
(1)各科室制定本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购物申请。
(2)物品申请送交校长审批。
(3)经校长同意后,交总务科采购经办。
(4)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5)物品申请人到校保管室处填写物品领用单和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4、总务科收到预报的物品申请后,会同总务员,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5、物品采购原则
(1)一般性、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由采购员采购。
(2)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采取定点购买的方式,由总务科负责人、采购人员共同选择2~3家交通便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商品齐全的较大型的商店作为采购单位。(不含政府规定的定点采购物品)
(3)物品单价在政府采购科目的,按照政府采购办要求先进行采购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再进行采购。
6、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的物品采购时,中请使用科室派出相关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7、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情况,择优择廉选购,采购物品原则上做到货比三家,且2人以上进行采购。
(2)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2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3)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三包的不购买。
(4)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买。
8、办公消耗用品一律定点采购。
9、非常规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确需购置时需事先申请经费,待校长批准落实经费后,专款采购。
10、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科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入册、签名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11、凡未办理申请手续,自行购买的物品,学校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校长批准。
12、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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