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岗位职责(一)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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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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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实行签到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二、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三、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办理登记手续,征得有关科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四、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等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晚上值班要巡视校园周边,通过视频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七、发现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及时盘查,同时联系学校相关人员,经同意后方可放行。
八、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周边的异常情况。
九、负责值班室内外和学校大门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告总务科处理。
十一、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按《安顺电大门卫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医疗救护:120 总务科:3353788
总务科:18985318631 周志光:18985300404
电:95598 文顺生(水):135953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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