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电大门卫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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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门卫管理,确保门卫工作的落实,督促门卫工作,建设优良的校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务科对门卫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监督门卫履行岗位职责,并依据本办法做好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门卫工资的依据。
二、门卫人员实行轮班制。交接班需按总务科规定进行清交,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未填一次扣5元。
三、学校对门卫在岗情况进行考勤,当班期间每发现一次脱岗扣5元。因擅自脱岗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门卫应认真执勤,对教职工亲友和有关部门来人,要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对无故进入校园人员要有理有节的加以劝阻,对无理取闹挑起事端的,及时向总务科汇报并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每发现放入无关人员一次扣5元,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师生造成危害的,视其情形加重处罚,直至辞退。
五、门卫要注意自身形象,讲文明,讲礼貌,衣着整洁,不准穿怪异的服装、背心或赤裸上身上班。要保持值班室和校园门口清洁卫生。违规上岗,每发现一次扣5元。
六、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学校适时予以补充和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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