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电大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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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信息技术科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第二条 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相应的安全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日志)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第三条 网络管理人员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和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 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信息技术科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条 校园网对外发布的信息实行科室负责制,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第六条 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权以任何方式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八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安装、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