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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电大教职工工作考核办法
- 分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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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7-11 15:11
- 访问量:98
【概要描述】根据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与各科室和全体教职工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特制定本教职工考核的办法:一、设立考核小组(一)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徐敏副组长:陈劲松、罗朝玲、金惠琼成 员:任克敏、洪典若、王建东、李军、伍婷、白明佳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王建东成 员:韩晶燕、金鑫鑫(二)考核小组的职责1、依据考核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2、组织
安顺电大教职工工作考核办法
【概要描述】根据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与各科室和全体教职工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特制定本教职工考核的办法:一、设立考核小组(一)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徐敏副组长:陈劲松、罗朝玲、金惠琼成 员:任克敏、洪典若、王建东、李军、伍婷、白明佳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王建东成 员:韩晶燕、金鑫鑫(二)考核小组的职责1、依据考核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2、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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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与各科室和全体教职工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特制定本教职工考核的办法:
一、设立考核小组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徐敏
副组长:陈劲松、罗朝玲、金惠琼
成 员:任克敏、洪典若、王建东、李军、伍婷、白明佳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 主任:王建东
成 员:韩晶燕、金鑫鑫
(二)考核小组的职责
1、依据考核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考核工作;
3、复议和处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从的申请;
4、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考核纪律要求
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
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备案名册、考核备案统计表交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培训奖惩科审核存档;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培训奖惩科审核盖章后返还我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备案名册,由办公室存档。
二、考核范围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校级领导(市管干部)与学校职工的年度考核同步开展。
(三)校级领导(市管干部)按照《关于做好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11]9号)进行考核。
(四)其他职工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13]3号)同时接合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调动的人员,因由调动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支教人员,在挂职支教期间由接受挂职支教单位提供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3、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同时结合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德”、“绩”,突出考核工作实效,实绩占40%,德、能、勤、廉占60%。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与贯彻落实,敬业爱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等方面的表现。
对教师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觉悟,敬业爱生,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计划、组织、决策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注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情况。
对教师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忠于职守,注意提高效率、工作出勤等情况。
对教师主要考核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出勤、工作量完成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对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主要考核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及取得成果等情况。
5、廉:主要考核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是否健康向上,能否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状况。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本年度获国家、省、市级以上表彰者加分
A、国家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加5分;
B、省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办、委、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中央电大)加3分;
C、市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各部、办、委、局,省电大)加1分。
D、县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部、办、委、局,市电大)加0.5分。
(2)本年度在国家、省、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者加分
A、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5分;
B、省级刊物加每篇1分;
C、市级刊物加每篇0.5分。
(3)全年满勤者加分
全年满勤者在总分的基础上加1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
(1)迟到、早退、脱岗、事假、病假减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减0.1分,脱岗每次扣减0.5分,病假每天扣减0.1分,事假每天扣减0.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能超过99分,减分合计最低不能低于70分。
(2)旷工减分
每矿工一天扣减1分;无故旷工3次以上者,按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处理;婚、丧、产、探亲假按劳动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3)出现工作及教学事故减分
A、出现重大工作及教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减2分;次要责任人扣减1分。
B、出现一般工作及教学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减1分;次要责任人扣减0.5分。
(三)各等次考核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廉洁奉公,精通业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教育、教学和教研能力强或提高快,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在学生中有很高的威信,主动为教育教学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管理规范,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人员的奖励审批与考核同步进行并填写《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四、考核的方法
(一)年度考核的方法
1、领导根据被考核科室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要求,给《安顺电大科室目标考核量化表》打分;
2、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要求,给《安顺电大科室责任人目标考核量化表》打分;
3、科室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要求,给《安顺电大个人目标考核量化表》打分;
4、被考核人对年度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五各方面,给《安顺电大年度职工考核表》打分;
6、全校职工对学校市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安顺市市直单位市管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离岗待退的市管干部可不再进行民主测评,由各单位根据了解的情况,提出考核建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在开展此项工作前,须与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进行沟通。
7、考核小组办公室成员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并把结果报学校党总支审定;
8、公布考核结果。
(二)计分
总分由目标责任状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其中校级领导评分占总分40%,中层干部打分占35%,普通群众评分占总分的25%)综合形成。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根据安顺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结合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要求,由各科室负责人领取科室职工考核表(一式两份)分发到个人,按照学校办公室转发的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我考核,每年年底各科室完成《安顺电大个人目标考核量化表》打分及汇总表交办公室;
(二)根据学校安排时间全体职工在会议室集中开会,进行个人述职
1、学校办公室公布职工全年考勤情况;
2、学校学生科公布职工全年招生和班主任考勤情况;
3、全体职工在会议室进行个人述职按照顺序进行个人述职;
(三)考核小组成员及考核小组办公室成员集中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并把结果报学校党总支审定;
(四)公布考核结果。学校教职工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本人。
(五)全体教职工年度的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备案名册、考核备案统计表2月20日前报交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培训奖惩科审核存档;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培训奖惩科审核盖章后返还我校,由办公室存档。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教职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正常晋升工资及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待遇、学校岗位聘用、调整、续聘、解聘、培训以及岗位职务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凡未按考核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得计算考核年资。年度考核被定为不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者,均不计算考核年资。对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参加离岗培训。
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级、技术工人等级、工资和岗位聘任相联系,全体教职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
安顺电大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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