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电大校园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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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校园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园网计算机IP地址由信息技术科统一分配和管理。
第二条 信息技术科按规定建立校园网资源服务器管理档案(包括资源备份、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
第三条 安顺电大校园网主页信息包括:学校概况、专业介绍、教学科研、校园生活等。其信息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第四条 部门主页信息经校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发布,由信息技术科的技术人员帮助将信息上传至服务器。信息提供者应及时更新发布的内容,更新的内容应坚持科室负责人审核制度,防止出错。
第五条 学校主页和部门主页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