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安顺市分校 工作纪律督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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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实现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督查全校各部门工作纪律。
组 长:徐敏(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劲松(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罗朝玲(党总支委员、副县级纪检员)
金惠琼(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成 员:任克敏 洪典若 王建东 李军 伍婷 白明佳
韩晶燕 毛志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朝玲同志兼任,负责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各项工作的督查。
二、督查内容
所有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工作职责上,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是否清晰明确;履行职责有无缺位现象;是否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是否从我做起,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在工作纪律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安顺电大十要十不准”、“安顺电大教职工工作作风、上班纪律及工作制度”。对照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3、在工作态度上,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部门之间不配合,各自为政等现象。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4、在工作效能上,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是否及时、圆满。进一步推进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
三、督察方式
纪检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意见书,限其整改。一般情况下,每月二次。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校办公室每周将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2、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把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本科室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情况负责,分管科室发生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问题,分管领导要向党总支说明原因。
4、纪检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发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被查科室要在限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校纪检室;对个人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党纪、政纪条规的视情追究纪律责任。要通过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的督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教职员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5、督查工作情况,与各科室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挂钩,具体扣分情况根据领导小组视情况商定。
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