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电大教学计划自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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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使学生能按时、顺利地完成学业,安顺电大教务科在开学第二周开展对在校生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自查范围:该学期进入第五学期的班级。
二、各工作站、直属班须依据专业规则表和学生历次考试成绩表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有漏开课程的情况;
(二)已开课程与专业规则课程是否相同;
(二)所开课程是否全部参加考试;
(三)学生成绩问题是否有未处理的情况;
(四)已开课程学分和未开课程学分之和是否等于该专业毕业学分。
三、要求
(一)各工作站、直属班须将检查结果准确填入分校下发的《教学计划自查表》中,并按时将纸质自查表交到教务科(工作站需盖公章);
(二)如在自查中发现问题须及时将情况向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反应,同时,提交书面说明(工作站需盖公章);
(三)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教学计划自查。
四、凡是未按照要求进行自查的,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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